12月18日,河南南阳。22岁的女教师小婵,刚工作一年。她从小性格和学习都很优秀。因为有一次买菜,她的生命在11月20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永远停止了。
“家里的天好像塌了。”小婵父亲告诉记者,小婵是被一个“乐老头”撞倒的。被撞后,小婵因为车没停,被拖了好几米。最后车的底盘大梁压在小禅的头上。肇事者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,李。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显示,李违反三项规定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小婵的父母告诉记者,事故发生后,他们没有见到肇事方,只是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见到了老李曼的家人。现场协商毫无进展,之后再无消息。李的家人没有来表达他们的歉意。记者和小婵的家人找到了李的女儿。对方说她爸爸不在家,她也没办法。她谎称带记者和小婵一家去找父亲李,自己却直接骑电动车逃走了。
新野县交警李警官说,你可以去找负责此案的法官询问情况。律师表示,虽然老人已经75岁以上,但还是要承担违法犯罪的责任。最后,记者和小婵的家人找到了当地村委会书记。对方表示,他们会帮忙联系老李曼及其家人,让双方坐下来谈判。